本轮疫情浙江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2例,无症状感染者1例
1 、疫情概况:自12月5日以来,截至某特定时间点(如13日16时) ,浙江宁波、绍兴、杭州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2例,无症状感染者1例 。这些数字不包括后续转为确诊病例的无症状感染者。具体地区分布:宁波: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1例。绍兴: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3例,无症状感染者1例。杭州: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 。
2、目前,疫情无轻重一说 ,浙江三地整体累计报告病例已有292例,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例,其中还不加上确诊病例的数量 ,可想而知,现在疫情在国内依然还是很严峻。
3 、月11日0-24时,无新增确诊病例 ,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(菲律宾输入), 入境后均全程受控转运至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安置点实施医学观察,核酸检测阳性后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。截至11日24时 ,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4例(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3例) 。
4、杭州市、宁波市 、绍兴市:三地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41例,其中包括确诊病例12例、无症状感染者13例、初筛阳性16例。特别指出,宁波镇海占据8例确诊病例。这些数字提供了这些地区阳性感染者的具体数量 。江山市:发现一例高传播性确诊病例 ,该病例为75岁女性,家住石门镇界牌村。
5 、自12月12日15时,到今天16时,浙江省宁波、绍兴、杭州三地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4例(其中 ,宁波7例 、绍兴46例、杭州1例)。无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。自12月5日以来,到今天16时,全省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2例、无症状感染者1例(不包括转为确诊病例的数量 ,下同)。
6 、海南三亚疫情爆发,累计报告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核心信息: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报,8月1日至8月6日12时 ,本轮疫情累计报告525例确诊病例和121例无症状感染者。海南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,制定全省全员核酸检测方案 。
12月2日0-15时宁波市新增9例确诊+20例无症状
宁波疫情通报2022年12月2日0-15时,宁波市新增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20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,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:病例1-4均为卡口拦截发现,确诊病例省外来甬,抵甬后即纳入集中隔离点管理。
因为2022年12月2日0-15时 ,北仑紧急寻人,宁波市新增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20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。
年12月1日0-14时 ,宁波市新增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1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:病例1 卡口拦截发现,确诊病例 11月30日:省外来甬 ,抵甬后即纳入集中隔离点管理 。
浙江放开了!!!
1 、月4日深夜,浙江多地宣布将于12月5日起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。截至4日24时,该省已有杭州、宁波、温州 、绍兴、台州、金华 、舟山、湖州、嘉兴 、衢州等地陆续发布相关通告 ,具体优化调整内容如下: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:实行“愿检尽检”,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,以满足群众“愿检尽检 ”需求。
2、新政策: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办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户时 ,实行同城化累计,取消《浙江省居住证》条件 。原政策:夫妻投靠以及老年投靠都需要持有杭州居住证。解析:针对长三角地区的人员,新政策放宽了投靠落户的居住证要求 ,这将有助于促进区域间的人口流动和融合。
3、已经放开中医诊所的省份包括广东省 、江苏省、浙江省和山东省 。广东省:广东省在中医行业发展上领先,省内多个城市已经放开了中医诊所的开设限制,通过优化审批流程、简化登记手续,为中医诊所的开设提供了便利。
4、浙江通过放开落户限制 ,不仅吸引了大量高学历人才的流入,还为他们提供了创业和就业的良好环境。这种政策不仅有助于缓解劳动力短缺的问题,还能为浙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。 同时 ,浙江的抢人政策也体现了其对于人才的重视和尊重。在知识经济时代,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。
5 、做好个人防护。浙江已经放开了,就说明谁都可以过来考了 ,所以别报太大的幻想,应该想想自己怎么过去和怎么回来,需要自己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。出行戴好口罩 ,避免去人多的地方扎堆,早考完早结束。
11月28日0-24时宁波新增12例确诊+18例无症状
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2022年11月28日0-24时,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例、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8例。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0例 ,现有确诊病例77例 。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例,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83例。截至2022年11月28日24时,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44例。
疫情通报2022年11月24日0-24时,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、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25例 。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,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0例,现有确诊病例65例。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,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07例 。
宁波市卫健委通报2022年11月16日0-24时 ,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,新增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2例。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0例,现有确诊病例57例。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0例 ,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7例 。截至2022年11月16日24时,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10例。
年11月28日0-24时,凉山州新增省内无症状感染者12例 ,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。病例1:居住于西昌市鑫海国际1栋1单元,系隔离管控中发现,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病例2:居住于西昌市东苑小区5栋1单元 ,系隔离管控中发现,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。
月28日17-22时,杭州新增18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,15例为集中隔离发现 ,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,1例为居家隔离发现,1例为单位筛查发现。无症状感染者64:今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2的密接 ,集中隔离发现。无症状感染者65:省外来杭人员,现住址为上城区鸿丰酒店,社区筛查发现 。
月28日0时至24时 ,新增957例本土确诊病例和3429例无症状感染者,无新增疑似病例,3850例隔离观察人员 、490例社会面筛查人员;新增16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12例无症状感染者 ,无新增疑似病例。治愈出院666例,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374例。
12月5日0-24时宁波新增12例确诊+28例无症状
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12月5日0时至24时,宁波市新增12例本土确诊病例和28例无症状感染者 ,其中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,27例为集中或居家隔离发现,11例为卡口拦截发现,1例为单位筛查发现 。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例 ,现有确诊病例163例。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例,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08例。
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2022年11月28日0-24时,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例、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8例 。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0例 ,现有确诊病例77例。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例,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83例。截至2022年11月28日24时,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44例 。
年12月5日0时至24时 ,全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例,其中济南14例,系集中隔离点检出10例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3例和重点人员筛查检出1例;青岛8例 ,系集中隔离点检出4例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4例;日照1例,系重点人员筛查检出;聊城1例,系集中隔离点检出;滨州1例 ,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。
宁波疫情通报2022年12月2日0-15时,宁波市新增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、20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:病例1-4均为卡口拦截发现,确诊病例省外来甬 ,抵甬后即纳入集中隔离点管理 。
疫情报告
疫情报告制度:遵循属地原则: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,一旦发现法定传染病,应按规定的时限、内容 、程序和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。报告责任:任何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人 ,应立即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。
疫情报告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当面报告: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级动物防疫组织可通过当面报告的形式,直接向上级机构或相关部门报告疫情 。当面报告需作详细记录,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文字报告:文字报告是正式、详细记录疫情状况的手段。可用于全面分析和研究疫情 ,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。
传染病防治法对“疫情报告”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执行职务人员的报告职责: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执行职务人员,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或其它传染病暴发 、流行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,必须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。必须按照国务院或其卫生部门规定的报告内容、程序、方式和时限进行报告。
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疫情基本信息:发生时间与地点:疫情的起始时间和具体发生地点 。涉及动物种类:受疫情影响的动物种类。年龄与数量:发病动物的年龄分布以及发病和死亡的数量。临床症状:动物表现出的具体病症 。实验室诊断结果:通过实验室检测得出的疫情相关结果。
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规定如下:报告对象:甲类传染病。乙类传染病中的特定类型 ,如肺炭疽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、脊髓灰质炎、高致病性禽流感等。突发、新发传染病 。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。报告时限:接诊医生在诊断上述传染病后,需于两小时内通过最快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。